第 11 章(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...)_玫瑰软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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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1 章(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...)

  筷子松开,像是拔掉了心脏血管的瓶塞,“嘣”得一声,林素的心脏再次跳动了起来。她望着对面的陶牧之,他的唇齿咀嚼着从她筷子间咬住的牛肉,他白皙的皮肤,在这块牛肉之下,慢慢染上了一层红晕。

  “咳。”陶牧之轻咳了一下,他拿过手边的水杯喝了口水。但是水并不能压下去那沉重的辣意,陶牧之的眼眶泛红,浅棕色的眸子甚至都续上了水光。

  这让他比平时看上去有感情了一些,最起码是有温度的。若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,在获得灵魂的那一瞬,他会令人心动数万倍。

  林素眼睛望着他,又收回来,又望向他,最后,她问道:“很辣么?”

  “辣。”陶牧之道。

  “那以后不给你吃了。”林素说,“我没想到这么辣,我习惯了,但是你没习惯。”

  林素以前也和陶牧之一样,吃不得半点辣,但是病情加重之后,她的味觉逐渐迟钝,对辣度的感受也格外不敏感。刚才的牛肉她能尝到辣,也能尝到香,可是这种美味在不吃辣的陶牧之那里,只能感受到辣。

  他应该是知道的,可是她递过去他还是吃了。

  林素说完这番话,抬眼又看了看陶牧之,眼眸低下,轻轻勾了勾唇角。

  “我们吃完饭去哪儿?”林素夹了一筷子牛肉,问陶牧之。

  陶牧之已经差不多解完了辣,他夹了块虾滑,道:“回家。”

  “为什么回家?”林素不满。

  她说完,陶牧之抬眸看向她,问:“你想去哪儿?”

  他一问,林素的笑又绽放开来,夹着牛肉吃了一口,扬了扬下颌。

  “酒吧。”

  就在他们吃火锅的巷子里面再走两个店,那里就有一家酒吧。仍旧是开在学校附近,酒吧是个清吧,只提供喝酒,有乐队表演,学生们三五成群在里面,还可以在乐队的音乐中蹦迪跳舞。

  干净又欢快。

  林素还没有来过这么素的酒吧,带着陶牧之一进门,就听到音乐台上,几个学生弹着吉他贝斯唱着摇滚。酒吧里全是随着摇滚扭动的人群,年龄差不多大,这里是年轻人的天堂。

  进去之后,林素的血液就被这摇滚音乐给带动起来了,她拉着陶牧之,来到了酒吧吧台的高脚凳上坐下。

  坐下后,林素对吧台的调酒师道:“来两杯不加酒精的酒。”

  吧台的调酒师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男人,看气质装束也不像是学生。听了林素的话,调酒师笑了一声,道:“来这儿只喝饮料?”

  林素解释道:“我们开车来的。”

  调酒师笑着道:“可以叫代驾。”说完,调酒师道:“你要喝酒,我可以请你。”

  酒吧不光是个放松的地方,还是个风月场所,在这里年轻人被酒精麻痹,荷尔蒙随着嘈杂的摇滚乐沸腾,无数的灵魂在这儿释放,然后□□勾结在一起。

  调酒师的话已经超过了一个调酒师该说的,林素眉头皱起,轻笑一声:“你话好多。”

  林素是个很漂亮的女人,漂亮得皮相,妩媚的气质,这样的女人在哪儿都会吸引男人的注意和兴趣。但是同时,她也不是个笨蛋女人,她身上有一种危险的气息,让她恃靓行凶,无所畏惧。

  被她这么一说,调酒师当即明白自己过界了,他双手举起,语气歉意,道:“抱歉,你们随意。”

  说完,调酒师回头去调饮料了。

  警告完调酒师,林素回过了头来,看向了身边的陶牧之。

  两个人来酒吧是她提出来的,陶牧之一开始并不同意。但是她道德绑架陶牧之,说他学校附近的酒吧,他应该带着她来喝一杯,陶牧之就真就被她这么绑来了。

  可是绑来之后,林素才发现了陶牧之与酒吧的格格不入。

  他今天不上班,没穿衬衫西装。打完篮球后,换的衣服是简单的白t和灰色的运动裤,一身休闲服装下,男人高大挺拔。他的腿甚至长过了高脚凳的长度,在坐着时,单脚都是落在地上的。

  这样的装束让他没了严谨精英感,反而另外添上了一种简单的干净。简单的干净,和复杂的嘈乱是相对的。他像是隔绝在这酒吧的盛宴之外,平静地旁观着这一切。

  原本林素带着他是想来找快乐的,可是在这里陶牧之好像找不到快乐,林素的嘴巴鼓了鼓。

  “你以前没来过?”林素问。

  陶牧之回眸看了她一眼:“没有。”

  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,林素道:“那你平时闲暇时间都干嘛?”

  年轻人不蹦迪泡吧,还做什么啊?

  “运动,看书。”陶牧之道。

  林素:“……”

  “你这生活方式,健康得像个老头。”林素吐槽了一句。

  她不理解他的生活方式,他也不理解她的,只是他没有去评判她的生活方式,只道:“每个人获得快乐的途径不同。”

  他的快乐是运动和看书给的。

  林素不同意于他的这个说法,她笑起来道:“你没有从蹦迪泡吧中获得快乐,并不代表它们不能带给你快乐,而是你没体验过。”

  “小姐,饮料好了~”调酒师说了一句。

  林素说完,听到饮料好了之后,立刻笑着回了头,接过两杯饮料,递给了陶牧之一杯,她笑着举起酒杯,对着陶牧之的酒杯一碰,道。

  “我今天一定要让你获得快乐!”

  说完,林素笑着仰起头,把手上的饮料喝光了。

  在两人碰杯闲聊的时候,音乐台上,已经换了一批人。新乐队代替旧乐队,嘈杂的金属摇滚停止,在这灯光迷乱的酒吧里,电子键盘的音乐悠扬的响起。安静顺滑的电子键盘在弹奏出一连串的音符之后,电子贝斯随即切入,两种音乐混合,与此同时,架子鼓,电吉他,四种音乐的声音交响混杂,在一串迷人欢快的前奏声中,林素从高脚凳上跳了下来。

  “初恋!”林素和陶牧之惊喜大喊。

  她喊完,陶牧之的注意力还在前奏上,问道:“什么?”

  在音乐声中,他的声音单薄低沉,与此同时,音乐的前奏结束,林素明亮地看向他,唱了出来。

  “爱恋没经验,今天初发现……”

  这是一首粤语歌,林素柔软的声音在粤语发音下更为迷人动听。她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,她的笑容绽放到最大,在迷乱的灯光下,她的双唇开合,露出洁白的牙齿,还有在唱歌时,轻轻卷动的舌头……

  她举起手臂,身体随着音乐,跳动了起来。

  在这个时候,酒吧里的其他人也已经在这首音乐的带动下离开了座位。整个酒吧,一下陷入了一场跳动的狂欢。那么多人,大家随着音乐欢快的舞动,在这么多人当中,林素像是林丛间的精灵,明媚欢快地跳动着。

  其实她并不会跳舞,只是随着音乐在胡乱舞动而已。可是就是这样的乱跳的动作,却像是原本就属于这首歌。

  她的长发蓬松舒展,纤细的胳膊扭动,条纹短裙伴随着她腰肢的动作一下一下轻扫过她笔直细腻的大腿。她像是混入那群魔中的一束光,明亮地根本不像是个病人。

  陶牧之的目光追逐着那束光。

  林素是个美人,在以往的接触中,她偏执,病娇,狂躁,狡黠……即使那都不能掩盖她的美。而现在,她抛去了那一些,她伴随着这首八十年代的粤语《初恋》,在那儿跳动舞动,明媚浪漫,活泼风情。

  没有人可以忽视这个时候的林素,陶牧之也一样。

  她说他没有在蹦迪和泡吧中获得快乐,并不是它们不快乐,而是他没有体验过。

  现在他体验到了。

  陶牧之眼眸微抬,眼神落于那束纤细的身影之上,他安静地坐在这欢快的音乐之中,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。

  “先生,自己么?”

  在陶牧之喝完的片刻,他身边来了一个女人。女人穿着亮色的吊带短裙,眼中带着打量地看着他,兴趣浓厚。

  她问了一句后,陶牧之回过了头来,女人的眼睫轻轻抬起,眼中多了丝惊艳。刚才只远远看着他的侧脸,就能料到他是个帅哥,可是却没想到他的正脸竟然这么帅。

  除了帅,他双眸间的清冷和疏离也格外迷人加分,女人在他回过头来时,心跳已经不受控的快速跳动了起来。

  这样的绝色在酒吧实在少见。

  “我请你喝一杯吧。”女人发动了攻击。

  在她说完这句话时,陶牧之的目光已经重新回到了舞池,林素依然在跳着,她沉入了这首歌的快乐里,无法自拔,也无暇顾及其他。

  “看到她了没?”陶牧之问。

  陶牧之抬手指了指舞池,女人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了过去,她看到了那个漂亮到让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的林素。

  “我喝了别人递的一瓶水,她生气了一下午。我要是喝了别人请的酒,那我不知道要花多久才能把她哄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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